文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工作总结
县委:
2020年,是我县极不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危及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8.12”暴洪泥石流,雨量大、来势猛、汛情急、受灾深,实属百年一遇。
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围绕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抓重点、育亮点、补短板、强弱项,忠诚履职、务实担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深入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强化担当,细化举措,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18人,审查起诉5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检察院抽调3名干警参与城区居民小区管理、人员排查和值班值守工作,6名驻村帮扶干警配合村镇干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倡议全院干警和退休老干部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售卖过期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确保疫情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
倾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批捕涉扶贫犯罪31人,提起公诉50人。加大定点帮扶力度,落实挂牌督战、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帮助口头坝乡寺坝村和苍元山村发展壮大辣椒种植规模。继续落实“一户一策”,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公益诉讼案件进入诉前程序7件,立案12件,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提起公诉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十大服务保障措施,办理涉营商犯罪起诉20人。优化办案方式方法,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的涉案民企人员不起诉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持续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走访企业51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中央决策部署,紧盯决战决胜工作目标,统筹推进“七查七摆”和“六清行动”,落实“十个必须”要求,对标对表完成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着眼于铲除黑恶犯罪自身土壤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推进者。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凝聚反腐合力。加强与纪委监委办案衔接,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对不起诉中达成刑事和解6件,妥善处理疫情期间群众信访35件次,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促进解决系统性、行业性治理漏洞和问题,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二、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持续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下功夫,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检委会研讨等工作措施,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64件12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件70人,不批捕30件5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0人,依法起诉128人,依法决定不起诉57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提前介入1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8人,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4人,建议被采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数3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提起公诉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
不断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抗,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请抗诉,建议再审。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对审判程序违法、消极执行等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加强检察建议的释法性、说理性,尽量做到检察建议刚性化。办理民事案件受案数47件,办结18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增强监督质效。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发展。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21条意见》,加强督导调研,转变工作理念,整合办案资源,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做到精准办案。完善精细化阅卷审查模式,规范调查核实权行使。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加强专项带动。加强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审慎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推动行政检察工作稳中有升。受理行政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已采纳11件,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履职、依法行政。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部署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文物保护”、“养老保险领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统筹资源、整合力量,确保办案数量稳中有进。公益诉讼立案23件,发出诉前公告和检察建议20件,采纳率为100%,提起诉讼1件。
三、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完善配套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责任制要求,完善办案质量终身制、错案责任制倒查问责、办案绩效量化考核等配套机制,靠实司法责任。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30件,占全院同期办理案件的54.45%。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把握刑事案件司法属性,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对自愿认罪认罚的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案件达到88.6%。
优化检察业务考评考核。考评考核是办案的“指挥棒”“助推器”。运用考核评价把中央、省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传导到基层、压实到检察官,促进增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优化业务考评,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察官考评办法,突出对办案质量、“三个效果”和“六项重点工作”的评价,把整体质量意识、“案-件比”质量指标评价体系贯穿始终。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主动参与政法网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升级改造网络机房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搭建智慧检务云桌面,购买办案设备,推广应用辅助办案系统等,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政法工作条例》,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学深悟透、领会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坚持外出学习借鉴、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相结合,培养一专多能优秀人才。健全案例指导、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机制,用好“检答网”等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及时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警,配合省检察院完成检察院1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增添队伍发展后劲。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导调研、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等工作。积极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干警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更加过硬。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办结回复。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案件公开听证会。
回顾2020年,县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六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服务“六稳”、“六保”思路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没有与时俱进,监督刚性不足,司法不规范问题没有完全根除。三是“智慧检务”建设滞后,科技强检运用不够,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利用率不高。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差距明显,办理新类型刑事案件,以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专业人才匮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改进。
五、2021年工作主要任务
2021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强化担当,积极履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县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在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中彰显检察担当。我们要着力于服务“六稳”“六保”,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检察职能,把各项检察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准确把握县委对文县发展方位的科学判断,实化、细化服务举措,积极服务大局,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助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助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号检察建议”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机制,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检察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不断促进增强履职尽责的行动自觉。全面落实认真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捕诉一体”办案要求,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是全面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刑事检察要履行好指控犯罪主导责任,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提升专业化水平。民事、行政检察要提升办案数量,强化精准监督,更加重视类案监督,突出民生领域、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等专项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加大办案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办案结构,强化宣传推介,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业务、综合、后勤保障等多项工作都要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是锲而不舍建设过硬队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建设,增强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办案廉政风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工作拖拉、干和不干一个样,甚至不干的评论干的等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
文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