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方针,积极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痛点问题,11月29日,文县检察院首次向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两名监护人发出两份《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
文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六大保护职责,让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不再缺位,携手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火墙”。
监制:杨 珺
审核:杨 玫
编辑:薛 伟
供稿:强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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