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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陇南市首份《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时间:2021-12-01 09:0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文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陇南市首份《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方针,积极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痛点问题,11月29日,文县检察院首次向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两名监护人发出两份《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

文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强奸案中发现,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的父亲由于长期在外打工,出现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力,管教不当,亲子沟通不畅等问题。母亲因患病未及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的行为异常,未进行女童的青春期教育引导。二人的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缺少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之后不敢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而多次受到欺凌和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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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为更好地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家庭和社会,文县检察院邀请文县公安局、文县妇联共同对被害人的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指导。根据新修订的“两法”规定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未成年人被害人的父亲表示,由于自己的妻子患病不能到场亲自领取,将由自己代领,将认真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夫妻双方一定加强亲子沟通,积极修复亲子关系,履行监护职责。

    文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六大保护职责,让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不再缺位,携手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火墙”。

 


监制:杨   珺

:杨   玫

编辑:薛   伟

供稿:强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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