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文县检察院检察长何萧在文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文县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0日,文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隆重召开。1月21日,文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萧代表我院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文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干在实处,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持续优化检察供给,努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抽调3名干警参与城区居民小区联防联控,6名驻村帮扶干警配合村镇干部落实防控措施。面对8.12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害积极响应全县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抽调15名干警组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队,参与城区和重点灾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涉安全犯罪18人,起诉5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集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提前介入1件,批捕7件35人,起诉5件19人。对杨某平故意杀人、陈某磷、周某鹏等十四人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案件依法批捕、起诉。

旗帜鲜明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认真落实“七查七摆”工作。主动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件次,批捕5人。

积极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继续推进“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民营企业16家,提供企业法律咨询30余次,起诉涉营商犯罪20人,依法不诉3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综合治理。加强“监检”办案衔接,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件1人。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份,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的依法不捕61人、不起诉68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1人,依法说理,做好群众息诉罢访工作。
二、聚焦民生需求,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涉农犯罪33人,起诉72人。加强司法救助,办理了强某纪司法救助案件,向该案当事人及其家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配合开展脱贫攻坚全国普查,积极参与帮扶村的疫情防控和8.12特大暴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件。联合九寨沟县检察院等多个单位开展白水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举办校园欺凌、抗疫禁毒等“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9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局查访中小学校11所,促进整改安全隐患3个。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0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人,同比上升600%,起诉4人。


真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妥善处理群众来访9件14人次,受理来信1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办结刑事申诉案件4件,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办结司法救助1件,向省市检察院申请为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万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检察。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45人,受理审查起诉19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7人,起诉135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6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提起抗诉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8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4人,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1件。
切实深化民事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审判程序中违法情形和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2件,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14件。
切实优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案件立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份,办理了省、市检察院关注的文县天池景区违建拆除案件的行政监督案件,并就该案召开了陇南首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切实细化公益诉讼监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选聘公益诉讼观察员10名,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3次。发现各类公益诉讼线索43件,立案4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1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2件。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规定,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60件,占全院同期办理案件的55.36%。
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切实落实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着力降低“案-件比”,全年“案-件比”为1:1.43。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对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率达84.88%。
优化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综合发挥检委会把关、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等作用,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积极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常规评查案件80件,重点案件评查13件,纠正瑕疵案件问题7个。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主动参与政法网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升级改造网络机房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搭建智慧检务云桌面,购买办案设备,推广应用辅助办案系统等,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全面从严治检,建强新时代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党课4次、党支部集体学习12次,举办专题党日活动12次,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提升检察队伍素能。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参与培训21人次;组织开展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6次,领导干部上讲台5次,引导干警用好“检答网”和典型指导案例等。配备了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70后副检察长,配合省检察院完成1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新招录4名书记员,增添队伍发展后劲。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和干预检察办案情况7件,以落实制度规定促廉洁、促规范,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评价检察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程序性信息公开25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5件,公开法律文书111份,发布专题宣传和检察信息428份,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起步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实效,以更高要求在建设高水平平安文县上展现新作为,以更强力度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提升,以更实举措在推进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以更高标准在基层院建设上呈现新气象。